在無名看見了一個不願署名的傷人的回應。
面目可憎。連三個差勁。
通通都被用在我身上了。
我承認,我愕然且憤怒。
就算是一本公開被放在blog上的日記,再怎樣,這裡總歸是我的日記。
日記裡不能有我自己的情緒嗎?
我明明就不悅於別人沒有經過我的同意,錄我的音,化為文字寫成日記,這樣不行嗎?
我還在生氣,也就是那個不願署名的回應者所謂的面目可憎時。
我只想告訴你,沒有留下名字的回應者:
每個人生來不同,面貌不同,個性不同,想法自也不同。
不高興不認同,那這本日記請你不要打開它。
在幾年前的今天,我還寫了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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